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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「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」暨「新制教召 14 天」義務役給與調整說明

行政院已於 1 月 20 日院會審查「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」,並函請立法院審議,另已核定「新制教召 14 天」義務役給與調整 1.5 倍。 為保障後備軍人接受召集之相關權益,並減少召集期間對企業營運之衝擊,俾達「廣儲後備能量」及「提升後備戰力」之目標,爰擬具「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」草案,研訂年度接受召集後備軍人享有之相關優惠,及其雇用之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優惠,可使召集制度更臻周延,助益強化後備戰力。本條例重點,包括後備軍人接受召集達五次者發給獎金、解召一年內至國軍醫療院所免掛號費、得至國軍福利站購物、英雄館自費住宿;另召集期間企業給付員工薪資 150%自所得額減除等相關優惠。 另義務役軍官、士官、士兵,自 111 年起接受「新制 14 天」教育召集訓練者,依軍官 900 元、士官 800元、士兵 700 元日支數額加成 1.5 倍支給(軍官 1,350元、士官 1,200 元、士兵 1,050 元)。以上措施係為保障後備軍人接受召集的相關權益,以激勵士氣、強化戰力,並籲請國人認同各項提升後備戰力之施政作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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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站更新日期 : 113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