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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力編管簽證

依據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》之規範,國家為贏得戰爭或敉平事變,平時透過調查編管,以充分掌握全國各地「車輛及工程重機械」、「重要物資」與「固定設施」之資料,各分類計畫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,除落實調查統計、編管外,另配合完成簽證作業,俾利戰時或緊急應變的需要,規劃物資儲備、管制、分配及運用作業之參據,以厚植動員潛力,擴大支援效能。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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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站更新日期 : 113年4月26日